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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自考专业--金融学

2015-01-09 21:23:22 92
课程详情

专业概述:

金融学是研究价值判断和价值规律的学科。主要包括传统金融学理论和演化金融学理论两大领域,是现代经济社会的产物。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宽口厚金融学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既可在国内外大学和科研院所攻读研究生学位,也可在银行、证券、信托、投资、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企业、政府管理部门等机构任职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能够全面掌握经济学科和金融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系统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理论与分析方法、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有关法律、政策和国际规则;了解国内外金融学科和金融业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调研、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能利用外语获取专业信息;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化工具从事专业工作。

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0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0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03

00015

英语(二)

14

04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0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06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07

00053

对外经济管理概论

5

08

00054

管理学管理

6

09

00058

市场营销学

5

10

00067

财务管理学

6

11

00076

国际金融

6

12

00077

金融市场学

5

13

00078

银行会计学

5

14

00079

保险学原理

5

S1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1

S2

10198

金融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合计

76

15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

非直接报考加考课程

16

00041

基础会计学

5

17

00066

货币银行学

6

18

00072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

5

19

00073

银行信贷管理学

6

 

就业方向

金融行业监管部门、各类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信托/基金机构、资产管理公司、上市公司证券部、高校或研究所等各类金融机构从事金融行业工作或教学科研等。